山东省平阴县检察院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建立了四项制度,以党魂铸检魂、以党风促作风,提高了广大干警向党员看齐、争当先锋模范的积极性,确保了教育活动效果。
学习考勤制度。分全体党员、支部、党小组三个层次,要求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凡有行动能力都按要求参加,每次学习都坚持点名,点名不到次数超过1/3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班子成员确定了八个专题,每周由党员干警推荐一篇文章,在集中学习时进行领讲。
优秀笔记评选制度。每次学习,党员都要记笔记,对记录不认真、不详细的视为不合格笔记。每个阶段结束后,都以党小组为单位选出优秀笔记。对于不合格笔记,给予通报批评。
心得交流制度。党员干警领讲的每个专题,分析评议的分析材料,都以书面形式开展交流,并张贴展览,存档备案。细化学习过程,活化学习形式,通过看专题片、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行对照交流,敲警钟,找差距,促提高。每个专题结束后进行考试,二次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评先资格。
学习实践制度。每名党员在自身理论学习的同时,都要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多做好事、实事,争当先锋模范。或与家庭贫困户、贫困失学儿童等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或结合企业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调研工作,针对企业管理上的不足,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或成为一门检察业务的拔尖人才,积极参加岗位知识培训,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
作者:苏军 责任编辑:douxiyan